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鞍山高新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鞍山高新区成立了以党工委第一书记、管委会主任贾清瑞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杜庆任副组长,管委会各组成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李红霞任政务公开办主任。
(二)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鞍山高新区制定出台了《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公示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听证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鞍山高新区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
(三) 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4年,删除无效目录8条,增添、更新目录10条,高新区政务公开目录,共发布对外公开事项150条,基本涵盖了高新区所有工作。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高新区在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对全区档案目录进行了全文电子化整理,实行专人负责,配备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3台以及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截止目前查阅文件1.5万余份;社区和村委会也都在服务中心设立了触摸屏,供群众查询各类政府信息。提供档案馆信息7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高新区原有行政权力20项,根据市政府关于“权力下放”工作的统一部署,现承接66项、取消37项、下放到镇、街15项。目前我区已将市政府下放的权力分配给各职能部门,正在落实权力下放的衔接工作,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牵头,正在梳理和更新权力目录清单,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工作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教育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已在网站公开。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正在与所辖两镇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待制定完成后适时公开。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了92条信息,包括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法律法规等信息。五是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了10条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六是就业信息。公开了10条信息。包括招聘信息、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等。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高新区加强了网站建设的力度,丰富网站栏目内容。增设互动交流版块,方便征集民意,调查民意与民互动,2014年通过主任信箱办理咨询投诉8件,并对激光产业园优惠政策进行了解读。网站创新的功能有视频播放、电子地图、移动客户端等。高新区门户网站已然成为管委会及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进行互动交流的综合平台。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政府文件102条、动态信息98条,通知通告31条,政府采购信息21条,内容涉及人事任免、经济发展、廉洁自律、基层党建、软环境建设、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保障房建设等多方面信息。
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高新区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鞍山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0件;产生行政诉讼0案件。
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权力下放承接,很多事项正在逐步完善,导致应公开的内容、时限不及时,公开形式不规范。二是推进本地区民心网的信息城市建设,利用民心网的民情民意信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统筹协调。在高新区网站改造过程中,积极协调各部门,规范公开栏目、内容、形式,明确部门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转机制,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运行。二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八、2015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一)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以高新区网站改造为契机,结合权力下放,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审批过程和结果以及行政许可信息、办理情况的公开。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重大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
(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包括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
(五)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房屋征收及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