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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2 09:18来源:作者: 点击:

    鞍高开发[2012]40

    关于印发《高新区进一步加强道路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责,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方案 通知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印发

    共印10

    高新区进一步加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迅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针对大连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和省政府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交通管理责任,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创新交通安全管理、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重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交通事故增幅等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等得到进一步控制;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确保全区的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贾清瑞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汪明亮 管委会副主任

    员:崔成瑞 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焦海鸥 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队长

    亢政辉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红霞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志刚 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局长

    曲继伟 高新区安监局局长

    丛润功 高新区城建局局长

    甲 管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刘永余 高新开发区工商分局局长

    蒋祖宁 齐大山镇党委书记

    杨德文 汪峪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办公室主任:焦海鸥(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54110885412288.

    四、整治时间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六月底,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重点和措施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整治、客运车辆管理整治、旅游包车管理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检验管理整治、隐患路段排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整治、路面巡逻管控管理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整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整治

    按照公安部的工作部署,将客、货运驾驶人,按交通违法记录、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及严重程度,划分为红、黄、绿3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

    (二)客运车辆管理整治

    对辖区的客运线路、客运车辆、通勤车辆、七座以上校车、旅游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特别是经过辖区的营运线路、通勤车辆所属公司、客车数量、驾驶员数量必须摸清。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

    (三)旅游包车管理整治

    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高新区安监局、高新开发区工商分局。

    (四)重点车辆安全检验管理整治

    对从事非营运的中型以上客车,一个不漏地进行排查,防止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同时对辖区内所有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清查,坚决杜绝未参加检验的校车从事营运,坚决杜绝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高新开发区工商分局。

    (五)隐患路段排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整治

    以国省干道、城区道路特别是镇乡公路为重点,辖区的316省道、胡家庙的七王线、眼矿线道路等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危险路段、路口的各种标志识和防护设施等情况要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各级政府或交通部门限时整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高新区安监局、高新区城建局、齐大山镇。

    (六)路面巡逻管控管理整治

    国省干道交警高新区大队要保证每天至少有一辆警车上路巡逻。镇村道路大队要强化农忙、春耕期间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纪行为。城区道路大队确保巡逻管控到位,充分利用流动测速仪强化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齐大山镇。

    (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整治

    一是重点整顿客车超员、校车安全隐患、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等突出问题。二是重点整顿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纪行为。责任单位: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齐大山镇。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围绕迎全运策划文明交通主题系列活动。二是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组织交警及村镇、社区的交通安全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推行农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抓好农村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强化对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开展经常性文明交通宣讲,依托媒体、市民、学校等开设交通安全课堂。责任单位:管委会机关党委、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齐大山镇、汪峪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特别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必要投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强化部门协作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相关配合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措施实、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奖;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四)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决不允许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真正形成分工清晰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的工作格局。做好每起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调查工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