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鞍山高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做好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效果,完善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99条。其中,通过高新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152条(新浪微博),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305条(鞍山高新区党建、鞍高清风),开展了高新区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建立了高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下设“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等11个子栏目,上传栏目信息均并及时更新。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63条。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高新区公开建议提案9件,涵盖社会治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失地农民生活补贴和激光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利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在网站上发布。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个,涉及企业年金、项目管家、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等方面。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市政务公开办转交2件,信函申请1件;同意公开数2件,不同意公开数1件。未出现行政诉讼案件,未因信息不公开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加大回应关切力度。通过部门户网站、传真等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27次。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办公室,专职人员3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和高新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九、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有待提高。
十、整改措施
1、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高新区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结合实际选取高新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2、加强政策解读。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舆情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4、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