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发﹝2019﹞86号
关于调整高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高新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郑孝刚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庞升亮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 宪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红霞 办公室主任
王学森 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丛润功 城市建设局局长
李泽宇 组织人事局局长
艾一兵 财政局局长
谭广峰 文教卫生管理局局长
黄 岩 房产局局长
张洪锦 商务局局长
张 云 信访办主任
马力夫 宣传部部长
郑德才 工会副主席
李景云 农村农业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怀超 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正义 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思博 自然资源三分局局长
宋业民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孙百越 税务局局长
杨旭东 司法分局局长
赵志远 齐大山镇党委书记
赵德林 千山镇党委书记
陈昱伶 汪峪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晨宇 红岭街道党工委书记
罗 凯 鞍山陆军预备役通讯团政治处主任
李明翰 93277部队92分队教导员
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研究解决双拥工作有关问题;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宪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拟定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办法,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等材料;承办双拥工作有关会议、活动;提出双拥工作有关建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指导镇街、成员单位开展双拥具体业务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带头贯彻执行双拥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在本系统内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双拥工作组织健全,并确定一名双拥工作联络员;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结对帮扶活动,为共建单位办实事,给重点优抚对象送温暖,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及时向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履行职能,完成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双拥工作任务。
五、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委会领导参加双拥工作重大活动和相关会议的协调服务,负责领导走访驻军及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协调安排;负责涉及军队重要活动的其它协助工作。
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双拥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协调驻军部队建设需要区里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城市建设局:协助部队依法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和建设;帮助驻军部队解决供水、用电、燃气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城乡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国防要求和军事需求,推进军地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组织人事局: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及社保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双拥办日常工作,负责双拥成员单位和驻军部队的协调联系;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负责转业士官、退役士兵的接受安置工作和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工作。
财政局: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优抚安置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文教卫生局:负责学校国防教育,与驻军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解决驻军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军人、优抚对象优先服务窗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
房产局:协调处理军地房产矛盾和纠纷;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
农村农业管理局:负责帮助部队搞好副业生产,支持部队“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开展科技扶优活动,做好农村优抚对象按政策减负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局:协调国有企业开展拥军活动,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确保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商务局:协调做好军队所需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支持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做好粮油副食品供应等服务工作。
信访办:预防和处理好优抚对象群体上访事件,做好优抚对象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优抚政策。
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区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公安分局:依法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随军家属落户问题。
自然资源三分局: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设施等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土地纠纷,帮助解决驻军部队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单位及优抚对象、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落实扶持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税务局:支持部队的改革与建设,落实下岗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再就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给予减、免税优惠。
司法分局:关心支持部队法制建设,帮助部队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搞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公正、快捷地处理好涉军案件,积极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各镇街: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村)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优待抚恤补助金,关爱功臣、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
驻军各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检查部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情况;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支援地方公益事业;组织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参加军警民联防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处理好军地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