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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时间:2019-12-26 15:12来源:作者: 点击:

     

     

    鞍高开发﹝201991

     

     

    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1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厅秘发〔201972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一、管委会主任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区管委会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区管委会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区管委会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区管委会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管委会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六)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管委会其他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管委会其他委员食品安全工作共性职责

    1.管委会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主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2.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等单位支持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协助管委会主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协助区管委会主任指导《规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三)管委会宣传部部长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领导,督促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宣传范围;

    2.协调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舆情引导和管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规范食品相关广告发布行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

    (四)管委会统战部部长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民族宗教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区工商联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区工商联所属有关食品行业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行业管理责任。

    (五)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局长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3.督促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4.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管委会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管委会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共性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分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内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2.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3.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4.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5.负责分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分管发展改革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研究食品安全产业发展战略,坚持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

    2.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试点示范重大工程;

    4.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施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5.指导粮食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和监督;

    (三)分管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推动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指导督查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3.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对学生、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5.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协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6.组织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学科的发展和专业设置。

    (四)分管科技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牵头组织编制食品安全领域科技规划;

    2.组织协调拟定食品安全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3.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五)分管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编制和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2.配合开展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3.监测分析食品工业运行态势,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4.参与食品经营网站管理有关工作。

    (六)分管公安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

    2.组织承办中央、省、市和公安厅交办的食品领域大要案件的查处;

    3.组织指挥跨区域食品领域案件和集中打击整治行动;

    4.推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指导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5.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刑事案件;

    6.推动公安机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七)分管司法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和普法的有关工作;

    2.指导落实&ldquo;谁执法谁普法&rdquo;责任制,推动将食品安全纳入普法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八)分管财政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为实施食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财政支持政策;

    2.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3.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执法装备、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举报奖励、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九)分管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全区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配合制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3.对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统一负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十)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2.加强对建筑工地集中用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3.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摊贩的管理工作。

    (十一)分管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对运输网络服务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二)分管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研究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农业生产资料监督抽查;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预警分析;

    5.牵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办重大案件查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研究推广、宣传教育。

    (十三)分管商务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工作,协同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

    2.对餐饮、批发、零售、住宿、会展、外贸等行业、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领域以及老字号企业发展与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强行业指导,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十四)分管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配合开展旅游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推动传承和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饮食文化,促进食品产业与健康、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

    (十五)分管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

    2.指导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标准宣传工作;

    3.加强对医疗机构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4.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中人员救治,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六、管委会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主任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管委会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主任,除履行管委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中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本市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本市食品安全工作

    (二)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ldquo;从农田到餐桌&rdquo;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ldquo;互联网+&rdquo;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八)指导食品广告活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食品广告。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12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