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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0 11:24来源:作者: 点击:

     

    高新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并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鞍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开展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在高新区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度,通过高新区网站高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推进决策公开,在高新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置政府会议、政策解读等专栏,公开主任专题会议7次,内容涵盖重大项目实施、厂房产权办理、征地动迁等需要社会知晓的内容,有效地保证政府决策在阳光下实施,接受群众的监督;围绕社会和企业关注度高的政策(招商、双创资金)开展集中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截至目前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件,有效扩大了政策知晓率,使企业和公众更好地享受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围绕鞍山市政府和高新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强抓”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设置“重强抓”专栏,公开2019年度第一季度、上半年及前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及“重强抓”执行情况,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高新区网站公开。及时更新审计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推进管理公开,2019年,在网站首页新增高新区概况和领导班子信息专栏,公开高新区概况和机构设置情况,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工和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专栏,公开信息76条,内容涉及高新区本级及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有关债务情况。推进服务公开,设置办事服务专栏,并链接到鞍山市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办事。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精准脱贫、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置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涉及教育、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扶贫、环保等公众热切关注的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1号),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填写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单,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明确申请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地给予申请人答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2件已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未出现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件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了《2019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安排,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管委会分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责任主体、责任人,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起草或者修订了《高新区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高新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把高新区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高新区微博作为有效补充,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直接门户,拓宽公开渠道。重点围绕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与市对口部门做好衔接,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并明确信息保障责任部门,确保网站改版后信息来源充足,更新及时。加强高新区微博建设和管理工作,利用高新区微博,加强政策解读,强化互动,回应网民关切和社会热点,及时有效更新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电子信息显示屏公开政府信息,在高新区档案室配备专门电脑方便查阅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新区2019年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由高新区督查室按时间节点进行跟踪考核,高新区没有部门和相关人员因为执行工作不力被问责和提醒。成立并及时调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年度预算专项列支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证政务公开机构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928.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1、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有怕公开、烦公开的思维,特别是涉及拆迁等敏感信息公开的观望情绪仍然较大,这也间接导致了近年来涉及征地动迁的依申请公开件增多。

    2、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目前仅限于文字解读。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在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有改进空间,离公众的需要还有一定距离。

    4、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还需加强力度,保证信息数量。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