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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时间:2020-08-21 08:10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公开05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公开06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公开07表)

    八、2019年度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一中教育集团高新区实验学校是市政府批准,高新区投资新建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校位于鞍千路653号,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学校设置中学部22班,小学部60班,现有教师170名,  2019年末在职人员:119人,学生3827名。

    高新区实验学校作为鞍山一中教育集团的成员单位,实行“政府出资、一中管理、专家治校、专业评价”的现代学校制度。努力探索“九年一贯、初高融通、因材施教、发展潜能”的人才培养新途径,践行“全面发展、特长突出、张扬个性、造就卓越”的办学理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末在职人员:111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119人。

        (一)培养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具有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良好的品德和个性品质,遵纪守法,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具有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初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

        (三)培养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

        (四)培养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和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第二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10.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0.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2.6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910.34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1,910.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65万元,资本性支出163.81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2.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0.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72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0万元,其他支出92.60万元。

    1. 教育支出1,726.34万元,包括: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726.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91.4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1.4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3.其他支出92.6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92.60万元,主要是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