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99-2):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问题。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谋划督察整改工作,加强力量组织推进,系统深入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准确理解反馈意见内涵要义,不片面、不偏颇,整改措施直指问题核心,整改工作不流于表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鞍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对因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形造成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督实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高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整改。明确中央交办的反馈问题中各项内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内容,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全面整改。
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234931 5234907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高新区工作协调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