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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时间:2020-08-17 10:11来源:作者: 点击:

    “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一(99-1):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回头看”发现,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坚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体系,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之路,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问题,扎实推动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鞍山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2个月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统筹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定期调度各项任务整改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推进。

    (四)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落实《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出优劣、拉开档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高新区管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管委会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两个月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并做好记录。按要求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和环保专题业务会,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及环保问题。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责任部门多次到案件现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问题整改、解决。

    (3)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高新区已完成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形成报告。

    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5234931  5234907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高新区工作协调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