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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高新区创新统计管理机制完善经济指标统计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09 10:05来源:作者: 点击:

     

     

    鞍高开发﹝2020﹞69号

     

    关于印发《高新区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完善经济指标统计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高新区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完善经济指标统计管理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完善经济指标统计管理体系工作方案

     

    为适应企业联网直报统计方式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创新统计管理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统计格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按照全省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创新统计管理机制 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统协办字[2020]2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原有的经济指标统计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主要是补充“四上”,即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及资质以上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库的培育和管理问题),以解决原有体系的数据源头不足问题,保障行业管理部门对指标的科学合理监测,保证数据跟踪有源头,数据管理有依据,数据结果有质量。

    一、全力创新统计管理

    适应统计发展新形势,全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出发,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作出了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重大决策部署。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一是要加强统计规范化工作,增加数据源头的查找工作,加强数据信息的管理,增加税务信息数据的比对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流向和个转企的相关信息等联合比对工作。二是要加强行业部门把企业找全、数据报准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鞍委办发〔2017〕76 号)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统计调查单位具有监管责任,要督促调查单位如实报送统计资料。统计办与行业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为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统计调查单位提供精准化服务,努力提升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构建企业库培育的协调联动格局

    国家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改革后,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企业跟踪和查找问题,特别是服务业企业方面的查找问题,本次核算中营业性服务业的增长成为重要因素,这也是当前经济中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模式统计的难点问题。为解决此类问题,高新区建立联动机制,成立高新区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统计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制,有序推进联动格局的构建。

    (一)组织模式

         继续采取“二条线”管理的统计结构,即:横线: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培育企业和管理达标企业;待培育企业达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报统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纵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培育企业库;对区内各街道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对应的收集管理机制,形成报送管理机制。在调查单位入库、企业数据核查、行业数据联审、统计资料共享等方面,可同税务局、市场监督分局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形成“三级”联动的管理机制。

    (二)数据比对的职能分工

    现根据地区生产核算工作涉及的支撑性指标,将职能分工如下:

    高新区税务局:负责提供标准内企业的比对信息和即将培育达标企业的比对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提供高新区内的企业信息和个体的相关比对信息。

    农业农村办:负责主抓农业企业的达标入库工作。

    城市建设办:负责主抓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达标入库工作。

    商务办:负责主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和大个体的培育入库工作,同时负责城市商业综合体、亿元市场、网上零售类的限额以上企业培育达标入库工作。

    教育卫生办:负责区内大、中、小学和医院及卫生机构的培育入库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主抓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

    金融办:负责金融类企业的信息采集和入库工作。

    (三)“四上”企业入库和退库步骤

    每季度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掌握情况,对调查单位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对可能符合“四上”标准的单位,督促其完善和备齐入库要件,及时报给统计部门,经国家统计局审批通过后,转入联网直报统计。

    对已在“四上”企业库中的企业,在年度退库程序中,根据国家的退库要求,由统计办同行业部门沟通比对核实后,由行业部门拿出意见确认后,再实行退库手续,保障双向反馈机制。

    对于一些难点问题,统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要开展联合攻关。统计部门将问题收集和解决情况及时报告政府,短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需要政府组织推动的,要提出工作建议。

    三、落实好专项统计任务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联网直报新增单位、城市商业综合体、亿元市场、网上零售、营利性服务业等专项统计任务,及时培育、登记注册统一的营业执照、统一收银、统一结算收支的“三统一”类的市场主体等,均合法合规转入“四上”联网直报统计。今年9月16日前上报预入库企业的落实结果。今后,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来抓。

     四、保障措施

    (一)上下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好专项统计任务,积极推动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有效形成合力。

    (二)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落实落细责任,积极查找达到“四上”标准的统计调查单位,通过优化精准统计服务,帮助调查单位独立真实填报数据。

    (三)提高意识,坚持依法统计。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大统计法治宣传,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统计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和上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解决,适时通报工作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