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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高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21 12:50来源:作者: 点击:

    关于印发《高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各学校:

    现将《高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预防

    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暑期将至,学生意外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多发期、高发期。为避免我区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广大师生安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夏季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把高新区教育系统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尽全力做到防溺水三个“100%”,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宣传教育率100%;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排查率100%;防范措施落实率100%。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新区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教育卫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教育卫生办主任任副组长,教育卫生办副主任、各相关部门副职、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卫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防溺水工作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机构并认真开展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防控

    各街道、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市建设办等部门要开展好联合“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安全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并结合拉网式大检查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织密织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社会防护网络。

    教育卫生办组织好“联防式”防溺水工作督查,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通过行业检查、联合督查的形式,积极构建和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和社会综合防控网络,确保不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二)全面强化安全教育

    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的预防溺水等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责任,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式”溺水应急演练,营造较为“逼真”的“现场”环境,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提升教育质量和效果,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溺水自护自救技能,尤其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纳入中小学校的安全课程计划,重点抓好“六个一”宣传教育工作(即:开展一次“防溺水知识”的主题班会;组织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印发一份防汛、防溺水宣传教育材料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集中主题教育;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文;观看一次防溺水教育视频)。

    (三)深入加强学生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如有开展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自护、自救方法。

    (四)增强家校联系互动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本校(园)学生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警示制度,在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段,利用校讯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有效途径密切家校联系,就学生溺水问题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路线、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要组织召开一次“预防溺水”内容的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在离校状态下的看护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相伴 健康成长”教师家访活动,在假期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引导家长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救护能力。

    (五)认真分析安全形势

    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分析本校本地(园)易发多发学生溺水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这项工作,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校本地防溺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出具体的防范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4日-7月22日)。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驻区机构、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23日-9月1日)。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防护设施和点位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防溺水系列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区教育系列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日-10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实,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9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及相关工作图片报送教育卫生办(管委会402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从为中小学生生命负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检查,严肃追责。教育卫生办将联合各部门、各单位对各学校周边水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同时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相关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教育卫生办,10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含图片)报送至教育卫生办。

    联系人:佟琳琳

    联系电话:18004921488  5216603

    邮  箱:40214723@qq.com

     

    高新区暑期学生安全及防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高新区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宏宇

        副组长: 高新区三级调研员    周  嬿

        高新区教育卫生办主任        谭广峰

        成  员:

        高新区实验学校校长          全  发

        高新区华育学校校长          王宝刚

        高新区齐矿中学校长          张庆吉

        高新区第57中学校长          谷秀芳

        高新区齐矿一小校长          王静华

        高新区齐矿二小校长          吴立成

        高新区实验玉龙湾学校副校长  姚金龙

        高新区教育卫生办副主任      梁乃新

        高新区公安局副局长          柳宝清

        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辉

        高新区城市建设办            王  铮

        高新区城市建设办            付  健

        高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办副主任  张金东

        高新区应急办副主任          杨先泽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邹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