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鞍山高新区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20 14:14来源:作者: 点击:

     

    鞍高开发﹝2020﹞76号

     

    关于印发《鞍山高新区开展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鞍山高新区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高新区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

    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深化改革、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环境、以问题为导向抓作风,围绕市委与企业互动、与群众互动、与基层互动三个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抓住企业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具体问题,集中攻坚、以点带面,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通过主题活动,使全区上下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公仆意识,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通过全员参与,动员全区上下提振精气神、鼓足实干劲,迅速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改变我们自己”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以学习研讨和查摆问题为重点,补齐思想观念短板,推进作风大转变

    坚持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激励全区各级干部以争先创优的精气神,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1、开展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9月28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10月20日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调研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深入研讨,切实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高新区党工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牵头单位:宣传统战办、组织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

    2、解放思想观念。聚焦立足岗位、优化服务,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初心使命、争当先锋模范,把破除思维定势、勇于自我革新贯穿始终,把摒弃封闭狭隘、坚持开放包容贯穿始终,把破除“官本位”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贯穿始终,以观念转变促进行动改变。(牵头单位:组织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3、深入自查自纠。全区各级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人员要对照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聚焦以下问题:一是“难”的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一股官气重、架子大的衙门习气;二是“怕”的问题,怕苦、怕累、怕担责、怕追责、怕吃亏,习惯躲事、避事、拖事,对待工作消极应付,甚至形成少数人干、多数人看、还有很多人在乱告状的怪象,导致干事的人吃亏,不干事的人得利;三是“不”的问题,不察实情、不说实话、不办实事,不担当不作为,行动少落实差。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干部要深查细照,做到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全面反思、举一反三。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推进措施。(牵头单位:纪工委、组织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4、推进作风转变。全区各级干部要牢固树起一线工作的风向标,走到基层去,走到一线去,倾听企业和群众的呼声,从具体环节抓起、从具体问题解决起,切实解决“官本位”“中梗阻”“推绕拖”等问题,扫清企业发展障碍、排解群众心头之患。结合“春风行动”系列工程,全区各部门班子成员每月安排两个工作日到企业、社区(村)走访,主动上门,鼓励企业和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走访干部要虚心倾听、详实记录、用心解决。用好线上平台,在管委会网站、官方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开通活动专题页面,结合8890平台、领导信箱、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广泛收集企业群众诉求信息,形成解决民生保障、企业发展等各类问题的聚合态势。(牵头单位:组织办、宣传统战办、群众工作部;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以典型示范和绩效激励为重点,补齐体制机制短板,开展效能大比拼

    坚持把“企业满不满意、群众认不认可”作为工作标准,精心服务、精细服务、精准考核,努力使“当公仆、优服务”成为广大干部的价值取向。

    1、开展制度创新与评优评先活动。结合“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广泛征求符合高新区建设实际、契合高新区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制度创新意见建议,开展“强支部”“好干部”与“破解难题”“创新实践”评选活动,对相关个人给予营商环境专项绩效激励,把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先进支部选出来,把破解难题的做法、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固定下来、推广开来,在全区上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结合高新区发展实际,复制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好措施,推动制订一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审批、金融、财政、科技等创新方案、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组织办、审批局(营商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实行清单管理和跟踪问效。各牵头单位要在主题活动中相应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清单》《与企互动调研清单》《群众诉求信息清单》《营商环境体验清单》《疑难问题破解清单》等五张清单,做到件件有台账、事事有回声、事后有跟踪。开展绩效考评,按照同类单位“3:4:3”比例评定“好”“较好”“一般”单位,在每年度半年、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赋分。﹝牵头单位:督考办;配合单位:组织办、审批局(营商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增设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要紧贴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实际,在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中增加优化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助力企业发展、回应群众诉求等企业和民生服务的评价标准,整合评价内容,加大评价分值,将绩效考评的“指挥棒”指向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全区上下立足职能、做优服务。﹝牵头单位:督考办;配合单位:组织办、审批局(营商办)、经发办、社会事业办、社会治理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管理。把营商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考察内容之一,定期开展各部门、各单位班子运转情况调研考核。对能力强、敢担当、作风硬的大胆使用,对不敢担当、干不成事的及时调整,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把握和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实行营商环境干部“召回”制度,对精气神不足、业务不胜任、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召回”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返岗后仍不作为的调离工作岗位,3年内不得评先选优、晋升级别。(牵头单位:组织办、纪工委;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以科技赋能和协同发展为重点,补齐经济结构和开放合作短板,促进产业大融合

    坚持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建设开放合作高地为引领,围绕“一高三新”主导产业,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构建“双鞍融合”协同发展新格局。

    1、科学统筹精准施策。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而产业结构的支撑是科技“赋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调节资源配置,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科技赋能传统产业,为“老字号”“原字号”赋予新动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整合投资创业母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助力企业上市融资、股权质押、产业链融资等,打造资本洼地;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创新联盟,设立“高精尖缺”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池,实施积极有效的人才奖励政策,发动人才“引擎“带动创新发展;发展“三院经济”,全力引进各类技术学术、检验检测、咨询设计院所,鼓励企业建设工程中心、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推动形成自组织、自成长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科技产业加速集聚,完善主导产业生产配套服务,补齐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牵头单位:经发办、政研室;配合单位: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商务办、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部、第一招商事务部、第二招商事务部、第三招商事务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深化城市活力建设。高质量规划设计建设、谋篇布局拓空间育动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与教育、医疗、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设施,统筹做好沿河(万水河)、沿路(千山路、鞍千路)周边区域科学规划与项目谋划工作,构筑场景和发展场景经济,尤其是5G、氢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场景体验示范,推进“四产融合”、绿色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国土规划林业办;配合单位:城建办、文化旅游体育办、商务办、第一招商事务部、第二招商事务部、第三招商事务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积极主动融入区域创新平台。坚持开放发展和协同创新,构建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连接作用,引领开放发展新格局。谋划管理协同、规划协调、政策协力、产业协作的开放合作模式,大力推动鞍山高新区对接沈大高新区,打造“三点一线”经济示范区,融入创新共同体,实现鞍山高新区在省内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开放合作,提升在局部区域创新格局中的位势,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牵头单位:经发办、商务办;配合单位:第一招商事务部、第二招商事务部、第三招商事务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以问题查处和融入体验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服务大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高举问责利器,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风建设、行为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着力开展换位体验活动。

    1、开展营商环境问题整治活动。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查处以下七类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在高新区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重要工程、重点工作中,工作质量不高或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任务,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问题;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比较突出等问题;

    (3)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给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4)在行政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中,敷衍塞责、效能低下,对简政放权、集成审批、容缺受理、“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不执行、缓执行、变通执行,甚至擅自增加工作环节、审批事项;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不积极回应、不坚决维护、不及时处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推了事,不能耐心解释;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甚至能办不办等问题;

    (5)在落实科技专项扶持、招商政策兑现、脱贫助困抚恤等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中,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克扣冒领等问题;

    (6)在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中,破坏营商环境、中伤高新区形象,对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包庇纵容破坏行为,恶意阻挠域外主体或个人来鞍投资兴业等问题;

    (7)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中规定的违规问题及其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纪工委、审批局(营商办);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共建活动。组织全区机关党组织与重点企业结对共建,建立“政企对接日”制度,收集各类诉求,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制度成果。在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中选聘更多的党员同志作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发挥市、区两级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优先推荐履职尽责的特约监督员加入党组织,使其既成为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传声筒”,又搭起政企沟通联络的“连心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牵头单位:组织办、审批局(营商办);配合单位:经发办、商务办、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开展“营商环境体验”活动。具备审批与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班子成员,每月都要以普通群众、普通市场主体的身份把审批与服务流程走一遍、相关业务办一遍。通过亲身体验来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问题,真正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鼓励不具备审批与政务服务职能的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以前台服务引导员的身份,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8890服务中心开展引导、陪办、接线服务,推动广大干部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贯穿服务全过程、全领域。﹝牵头单位:组织办、审批局(营商办)、群众工作部;配合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充分理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深刻内涵,把自己摆进营商环境建设中、把职责摆进营商环境建设中、把工作摆进营商环境建设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主题活动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营商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三)积极主动作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靠前作为,积极解决该办但有政策瓶颈的问题、梗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旁观者”,要做“局内人”,全区广大干部要自觉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开放形象”的“主人翁”意识,坚定发展信心,发扬创新精神,转变工作作风,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组织实施

    本次主题活动从2020年11月初开始,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要紧扣主题、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安排,各配合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对接。组织办、督考办将各部门、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议内容,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示范。

    (二)加强考评督导。要以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考评机制,形成奖先策后的鲜明导向。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

    (三)健全激励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主题活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同志抓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审批与政务服务领域同志们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不依规依策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四)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舆论正向引导,充分利用高新区网站、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宣传营商环境新举措、新成就。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灵活新颖的方式,大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挖掘、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