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辽宁优迅科技有限公司WDM高速远距离传输激光器项目》等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7个自然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辽宁优迅科技有限公司WDM高速远距离传输激光器项目 | 鞍高开环审〔2020〕23号 |
2 | 鞍钢劳服综合企业公司机电设备厂快速接头、液压辅件加工项目 | 鞍高开环审〔2020〕24号 |
3 | 升申(辽宁)生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循环经济智造园项目 | 鞍高开环审〔2020〕25号 |
4 | 鞍山上腾远航机床设备有限公司特种数控机床及机加设计生产项目 | 鞍高开环审〔2020〕26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211211,as5211211@126.com。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