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发﹝2021﹞50号
关于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更名为
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及各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更名为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对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郑思南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庞升亮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范恩飞 党工委委员、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 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宗培楠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 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赵宏宇 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昱伶 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瑞楠 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伟 发展服务中心五级管理岗
周 嬿 三级调研员
赵志远 二级调研员
成 员:张 鹤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
李泽宇 组织办主任
郑德才 宣传统战办主任
袁福志 纪工委副书记
王 柯 社会治理办主任
李尚海 督考办主任
衣静茹 经济发展办主任
谭广峰 教育卫生办主任
吴 宪 社会事业办主任
艾一兵 财务管理办主任
王学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主任
黄 岩 城市建设办主任
李伟群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景云 农业农村办主任
刘小楠 商务办主任
王晨宇 文化旅游体育办主任
王明君 应急管理办主任
赵 顺 审计办主任
周 明 统计办主任
吕治江 审批局(营商办)局长
樊 戎 公安分局局长
田庆伟 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智宇 司法分局局长
王思博 自然资源三分局局长
李东柳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薄立矗 消防大队队长
李 崇 齐大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 平 千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蕴 汪峪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张 云 红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佟 泽 综合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安排;统筹研究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重大决策、规划、计划;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街各中心、各单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各街各中心、各单位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鹤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