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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02 11:52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办函〔2021〕90号)及《鞍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鞍教办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形势,现就做好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高新区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奠,构建高质量高新区教育体系。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招生条件及要求

    1、凡高新区内适龄儿童(小学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六年升入七年:凡属于高新区内招生条件的学生。

    3、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且与房产所在地一致,房产所有人为孩子父母,须持户口簿、房产证,疫苗接种证、出生证、近3个月煤水电使用收费单(或当年取暖费收据),到学区内对口学校报名。

    4、学生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与房产所在地一致,房产所有人为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父(母)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没有房产,同时居所面积满足三代人共同生活条件(三室以上),须持学区内户口簿、房产证,疫苗接种证、出生证、近3个月煤水电使用收费单(或当年取暖费收据),孩子及孩子父母均无房证明,到学区内对口学校报名。

    注:1、2、3、4中落户高新区的时间不晚于报名时间。

    5、对于原高新区内动迁未安置居民持房屋租用协议、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明,由教育集团统一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入学。

    6、购买商品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持购买商品房合同、交款收据、契税发票,与房产所在地一致户口簿、新生疫苗接种证、出生证,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7、没有入住的新小区,不办理入学手续。待落户及入住三个月后,可在学前周办理转学(其它时间不办理转学)。

    8、学校到当地派出所了解本年度学龄前儿童入学人数,确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必须由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经教育卫生办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如发现有未到学校报名者,学校要主动走访,查明原因,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9、学校按上级要求招生学生超出限额,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局部的划拨调整。

    10、学校严禁接收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严禁接收非本校对应学区的学生入学。

    11、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将对所有在籍新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其信息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及时上传上一级教育管理部门方可取得学生文本学籍及电子学籍。

    12、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同区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一年、七年入学后一年内不能办理转学。

        1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中小学就读需符合以下条件:

    a、家长和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b、户口原件及复印件;c、父母至少一方和孩子本人,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鞍山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d、所在居委会证明;e、在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己住所、或者办理正式租住手续)

    注: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需携带以上手续先到教育卫生办审核,之后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各校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计划,于5月29日前

     

    提交到教育卫生办部门,经研究通过后,学校在招生前向社会公示。

     

    、招生时间、审核安排

     

    新生一年级

    1、报名时间: 见各校招生简章

      2、报名地点:见各校招生简章

      3、审证时间:a、学校初审与报名时间同步

    b、区教育卫生办负责二次审核.时间待各校招生结束后,教育管理部门召集有经验、责任心强的相关人员,集中审核。

                 c、要求:谁审谁负责、谁签字。

    4、返证时间(补报时间):见各校招生简章

      5、补报审证时间:补报次日由教育卫生办负责审核。第二天返证。

      6、第三次补报时间:学前周第一天、第二天,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

                   地点:华育高新区学校一楼会议室

    小升初(七年级新生)

       1、各校初审时间见各校的招生简章。按照所属区域分类。

    2、根据各区规定的时间,回到户口所在区属教育局审核。

    3、外市区回流生审核时间:预计在8月份进行,

    上午:9点11点   下午:2点4点

    带相关证件到华育高新区学校一楼会议室   

    4、学校开学后,不再受理入学转学事宜。

       5、各校咨询电话:

    高新实验学校:50883370 

    华育高新区学校:5200690

                              高新实验玉龙湾学校:5200840

                              齐大山矿中学:6487262

                              齐大山矿第二小学:13700125943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卫生办报管委会研究决定 

    高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 

    高新区中小学区划分
    序号中小学办事处社区(村)委组
    1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红岭街道办事处新魏社区、新世界花园社区、调军台还建住宅区. 中港社区.新一中社区、云科社区
    2华育高新区学校汪峪街道办事处智慧城社区、新城社区、新峪社区、嘉汇社区、橡树湾社区
    鞍山市实验玉龙湾学校千山街道办事处 眼矿社区、洪台社区、关宝山村、谷首峪村七岭子社区、三印子村、忠心堡村、黄岭子村、七岭子村 
    4齐矿中学齐大山街道办事处齐欣社区、齐矿社区、齐选社区、桃山村、樱桃园村、梨花峪村、判甲炉村、王家新村、金胡新村
    5齐矿二小齐大山街道办事处齐欣社区、齐选社区、齐矿社区、桃山村、樱桃园村、判甲炉村、王家新村、金胡新村

     

    注:齐矿二小、齐矿中学、鞍山市实验玉龙湾学校接收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高新区教育卫生办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