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根据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要求,高新区自10月22日20时至10月26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高新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一、对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在10月22日至26日,执法人员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紫竹第三轧钢有限公司、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宏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市鼎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鞍山东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等企业进行了环境执法检查。
鞍山市第三轧钢有限公司650、420生产线停产,停止车辆运输,在线数据达标;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路面养护设备工业涂装喷漆间、烘干室各1个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鞍山宏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喷塑室1个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振动筛喷漆间1个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矿山机械配件厂熔炼、浇注、铸件修整、混砂、造型、砂再生工序停产,停止车辆运输;鞍山市鼎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熔炼工序停产,停止车辆运输。在夜间分别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紫竹第三轧钢有限公司、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企业均按照要求停止夜间生产。
二、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巡查力度
对辖区内露天焚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在针对千山和齐大山街道两个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情况加强巡查力度的同时两镇也强化管控,出动多人次多频次的进行检查,均未发现火点和露天焚烧现象。
三、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
23日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关于启动高新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部署工作会。高新区管委会范恩飞主任、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张鹤局长,及两镇两街、社会事业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绿化环卫办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范主任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及急响应工作,各单位更要严谨对待,一定要克服困难,各负其责,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应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黄色(Ш级)预警》文件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区住建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进行监管;环卫绿化中心对高新区主干道进行机械化清扫和抑尘作业;千山、齐大山街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入户宣传等形式进行禁烧宣传并分别组织人员和车辆对所辖区域内的道路扬尘和秸秆焚烧进行了排查。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分局精心制定检查计划和巡查路线,积极协调兄弟单位开展应急工作,为保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做实基础工作。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