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高新区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实施方案》(鞍高开发﹝2021﹞62号)
的解读
目标要求:全面治理河道内各类环境污染,保持河流、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清洁。拆除河道内非法排污口;治理非法排污企业;清理河道垃圾;加强河长管控机制,确保高新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
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水质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实施内容:
(一)全面排查
严格落实各街道(中心)属地责任,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分析污染根源,预先谋划治理方案;对一些污染原因单一、治理较简单的,做到边查边治。
(二)立行立改
1、河道内环境综合整治。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3、工业污染治理。
4、农业面污染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