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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垃圾压缩车、吸尘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1-11-22 10:35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垃圾压缩车、

    吸尘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垃圾压缩车、吸尘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GZC2021J005

    项目名称:鞍山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垃圾压缩车、吸尘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8万元人民币(18吨压缩车48万元、18吨吸尘车70万元)。

    最高限价:118万元人民币(18吨压缩车48万元、18吨吸尘车70万元)。

    采购需求:18吨垃圾压缩车、18吨吸尘车各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在线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11 月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 年11 月26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 高新区东庆街与临城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412-526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06房间

    联系方式:0412-5291355

    开 户 行: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账号:720000000654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炜文

    电 话:0412-5260125


    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请统一从鞍山高新区管委会正门出入。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0分钟到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大厅出示身份证、扫描出行码、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测温检查后乘坐电梯直达5楼至开标现场。

    每个项目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开标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投标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投标供应商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

    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于2021年  月  日派1人(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参加项目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_)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人员提前到达开标区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监测。

    2、参与投标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

    3、凡是从发生疫情重点地区或近期去过该地区的参与投标人员,必须按着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执行。

    4、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