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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5 12:07来源:作者: 点击:

    鞍高开发﹝2022﹞25号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一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市委第十三次常委会工作安排,利用春耕前的黄金时段,集中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农村环境卫生难题,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开创农村人居环境新局面。现将开展春季村庄清洁专项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一3月15日)。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拟定工作计划,周密安排,全面部署工作落实。

    (二)集中攻坚(3月15日一3月28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交通干道沿线,沟渠水塘等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

    (三)整体提升(3月29日一4月10日)。确保村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街巷保持干净有序,无柴草推、杂物堆、粪堆,田间地头和林(山)草地无农作物垃圾、生活垃圾、农膜等。开展绿化美化活动,提升村庄、庭院绿化水平。

    (四)督导检查(4月11日一4月20日)。利用明查暗访形式,对村庄清洁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行动重点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清理村内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渠坑塘以及垃圾箱(池)等收集设施内的积存垃圾及周边散落垃圾,有条件地区要采取水冲方式对垃圾箱(池)及周边地面进行清洗,消除污渍、异味。要对破损的收集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新,避免垃圾外溢。

    (二)抓好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围绕辖区内交通干道和排灌沟渠沿线的环境做好卫生清洁,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村内平面小招贴、涂鸦。

    (三)实施农村道路清洁。持续开展路政执法规范化及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拆除沿线违规广告牌以及乱搭乱建现象。加强道路清洁工作,解决公路路域内乱堆乱放问题,使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得到巩固提高。

    (四)强化农村水域环境清洁。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持续推动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对发现的河道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发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按照“一河(塘、沟、渠)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六)推进农村庭院整洁。引导广大妇女同志积极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从家庭做起,对房前屋后的杂草和垃圾及乱堆杂物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七)推动乡村绿化美化。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在房前屋后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提升村庄、庭院绿化水平,强化农村院落的人居环境美化功能。支持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采取见缝插绿等形式植树绿化,发展经济林树种、珍贵树种、景观树种等绿地资源,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各街道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街道党委、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村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农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街道、中心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成效显著的街道、村予以通报表扬,对村庄清洁行动走过场、“脏乱差”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4月20日前,以街道为单位将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总结及乡镇典型经验做法(附清洁前后对比照片)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办邮箱(asgxqnyb@163. com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