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动态
    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时间:2022-08-18 18:15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8日19:00至8月21日8: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一份,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lnanshangxq/index.html#/index

    二、笔试内容

    1、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社区工作者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4、合同制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公共基础知识》。

    5、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第一科目时间:8:30-10:00;第二科目时间:10: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各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公告各科成绩折算比例合成,岗位笔试两科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50%、50%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http://gxq.anshan.gov.cn/)。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带齐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方可入场考试。考生须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2.考生入场时,只允许携带透明(非金属)包装的饮品,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予以配合。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按要求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3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角备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严禁将题本、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按违纪处理。

    5.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仔细阅读《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笔试公告》,了解考试防疫要求;

    2、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考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其他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部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3、考试当日,考点入口处设置防疫检测通道,考生依次进行身份验证、如实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码健康码”、考试前鞍山市医院出具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疫苗接种卡(未接种者,请提供禁忌证明)及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等,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考场。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将考生带到隔离区观察,再次进行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观察室,如经现场防疫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5、请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入场前后间距1米,避免人员聚集;

    6、自中高风险地区来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7、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对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码健康码”、考试前鞍山市医院出具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最新疫情公告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8、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将对考场设置、考生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官网,按照最新发布的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同时确保本人联系方式畅通。

    注: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试地址和交通线路。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网课等,误导报名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  0412-5223383  0412-5219961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新一中校区地址.png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新一中校区地址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地址.png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地址            

    附件: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