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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的建议》第003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9-22 13:19来源:作者: 点击:

    农工党鞍山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现有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其中,齐大山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医护人员、仪器设备未达到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立山区卫健部门已给予齐大山镇卫生院下达整改通知,目前已暂停营业(高新区不属于建制区,无卫生监督执法权,属地划到立山区)。

    二、目标安排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就是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免费为城乡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症精神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老年人中医体质识别13类56项内容。

    1.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优化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布局。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整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夯实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优质服务,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

    2.强化日常督导、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实。按时组织专业公卫机构和相关业务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掌握工作情况,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特别是查看健康档案填写是否规范,随访服务是否到位。在督导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的督导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3.重点突出,强化培训。为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机构针对工作目标、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要求,广泛开展项目执行人员培训。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展开,紧密结合日常督导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分析,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