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政策与解读
    《高新区山洪灾害防御方案》解读
    时间:2022-09-23 14:47来源:作者: 点击: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党政首长负责制。

        一、党政首长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防御山洪灾害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开展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 部署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抢险,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组织救灾工作。

    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三、区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区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文明办: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工作。

    区科技经济发展办: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工程建设及重大山洪灾害防御项目投资计划的协调、监管。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

    财政金融办:负责落实高新区本级承担的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资金。

    自然资源局三分局:负责指导林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负责拟定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助、督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自然资源和住建办:负责全区危房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的防汛协调与行业监管工作;协调做好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组织开展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汛责任和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地下人防设施的安全防护和防汛工作。负责编制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全区水务工程行业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行政管理及全区排水设施、管网的维护和指挥调度工作。

    区农业农村办: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区应急管理办:负责全区总体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编制组织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导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市、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区防办日常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援相关预案,负责保障干旱地区生活送水和汛涝地区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五、街道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

    街道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本街道和下辖各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