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检查企业共11家,发现隐患41项,大部分企业共同存在的安全隐患为:
1、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2、企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3、新老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4、企业未以红头文件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5、企业未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
6、企业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
针对上述问题,区应急办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立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应急办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