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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经济类员额部门工作人员能力测评公告
    时间:2022-11-28 17:27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经济类员额部门工作人员能力测评公告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经济类员额部门工作人员知识测评工作已经结束,能力测评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经济类员额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对通过知识测评笔试的考生名单和能力测评工作安排进行公告。

    一、能力测评人员

    按照《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经济类员额部门工作人员知识测评笔试公告》有关规定,知识测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低于 60 分视为落聘,不得作为能力测评人选。

    现依照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能力测评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此次能力测评工作于2022年11月30日(周三)开始。

    三、测评方式

    由组织办统一组织召开人岗相适度评价会议,对提名为助理级、主管级、职员级岗位的竞聘人选适岗情况进行评价。参会范围为:员额部门分管领导、各员额部门高管、日常工作协调部门代表、原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参会人员不得低于 30 人。会议由组织办主持,并负责发放、收取《适岗满意度评价表》。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现场评分(竞聘人不参与评分),员额部门分管领导、员额部门高管和原部门工作人员计分权重分别为 30%、40%、30%。适岗满意度评价总得分未达到 70 分的竞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

    四、测评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高新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服从安排,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和执行能力;

    5、具有改革、开放、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攻坚抗压能力,服务意识强,遇到矛盾不回避、面对困难不退缩,坚决执行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测评范围:

    (1)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期或受党纪、行政记过处分以上影响期内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记过处分以上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4)按规定不能纳入员额管理的临时性、辅助性人员,承诺放弃身份成为自然人的除外;

    (5)其他不符合任用条件的;

    (6)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五、总成绩合成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能力测评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知识测评成绩、能力测评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4。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知识测评成绩×60%+能力测评成绩×40%(总成绩、知识成绩、能力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储备级人员在职员级岗位竞聘测评合格的未聘人选中,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各员额部门储备级岗位数量确定顶岗考察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顶岗考察人选。

    六、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高新区组织办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办,邮编:114000。举报电话:0412—5226928。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3998066477。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高新区组织办。组织办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附件:1.经济类员额部门岗位竞聘进入能力测评人员名单

    2.经济发展事业部岗位竞聘人员成绩单

    3.城市发展事业部岗位竞聘人员成绩单

    4.投资促进事业部岗位竞聘人员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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