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发﹝2022﹞22号
关于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和鞍山市高新实验
玉龙湾学校更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高新区学校名称管理,维护教育管理秩序,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将“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更名为“鞍山高新区华育学校”,将“鞍山市高新实验玉龙湾学校”更名为“鞍山高新区玉龙湾学校”。
此通知。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