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办﹝2022﹞27号
按照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求,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现将《高新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认真落实。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发至科级)
两镇两中心、各职能部门及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服务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的要求,经高新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高新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组 长:范恩飞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思博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住建办主任
成 员:王晨宇 高新区社会治理办主任
刘 琦 高新区社会事业办主任
靳 胜 高新区财政金融办主任
陈昱宏 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伟群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 柯 高新区信访办主任
朱 贺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毛金鹏 高新区环卫绿化管理部部长
毕胜勇 高新区齐大山街道副书记、主任
孙济东 高新区千山街道副书记、主任
李 蕴 高新区汪峪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委
书记、主任
张 云 高新区红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党委
书记、主任
薄立矗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沈继东 高新区统战联络办主任
陈 皓 高新区组织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住建办,办公室主任由洪边疆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本单位相关人员担任。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高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调度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负责对各街道办、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物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汇总,并向管委会汇报;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协调制定推进计划,落实推进措施,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需解决的物业管理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议和确定事项的落实。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本单位承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内容推进措施,了解上级相关政策,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落实工作责任,找准切入点,拿出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持续推动工作开展;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