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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行政决策大家看”访谈活动
    时间:2023-05-15 16:59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第十七届

    “5·15政务公开日”——“行政

    决策大家看”访谈活动

     

    1.关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方面的政策

    针对学籍在我市辖区、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该项补贴可以于大四学年(或是毕业的最后一年)入学后开始申请。相关材料交由学校审核,并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本人的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也可以申请。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关于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方面的政策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面向离校2年内(自毕业证所注期起的2个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及2022届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每月支付工作补贴,见习结束后政府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如果企事业单位如有意愿成为见习单位,我们也是很欢迎,但要符合一定条件。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要有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安全风险较低。

    3.关于高校毕业生来鞍面试补贴方面的政策

    非在鞍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大学生来鞍面试的可以申请一次性200元的面试补贴。当然,对于面试单位需要是鞍山地区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现场进行申报,申报期限为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4.关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政策

    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自其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24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对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对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不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该项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在我市以灵活就业方式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5.关于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政策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这里的毕业生年限指的是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

    6.关于高校毕业生生活和购房补贴的政策

    该项补贴政策面向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期每月1200元、600元生活补贴。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7.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的政策

    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首次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时间最长2年,每年场地补贴1万元-2万元。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