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办﹝2023﹞11号
关于成立高新区国有房产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推进高新区国有房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国有房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国有房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国有房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高新区党工委有关国有房产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国有房产管理工作,推动国有房产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成员
组 长:徐 光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思博 自然资源和住建办主任
成 员:靳 胜 财务金融办主任
李尚海 督考办主任(清欠办主任)
吕治江 行政审批局局长
安忠会 审计办主任
朱 亮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张洪锦 招商中心主任
景帅鑫 高企服务部主任
王学芳 高新区税务局局长
朱 贺 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局长
王 佶 高新区纪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住建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