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办﹝2023﹞10号
高新区街道(中心)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
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辽宁省民政厅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部署,引导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实践,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 (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1〕12号),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坚持以民为本、政府主导、循序渐进、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加强街道(中心)社工站建设,发展基层社会工作人才 (以下简称“社工”)队伍,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街道(中心)社工站建设,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工队伍,推动形成我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
二、职责分工
(一)社会事业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进行工作调研,成立区社工总站和街道社工站,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实施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督促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 项目承接主体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合同设立服务站点,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并接受社会事业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服务内容和建设标准
街道社工站要在区社会事业办领导下,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 (服务内容见附件 2)。鼓励各街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未经区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街道(中心)为社工站提供符合要求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在硬件设置、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项目承接主体应按要求配备人员,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 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 建立完备的管理运行制度(社工站建设标准见附件 3 )。
四、实施步骤
(一) 制定工作计划。2023年5月底之前,社会事业办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区社工总站和街道(中心)社工站,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根据已在鞍山市民政局备案的机构提供的社工方案,结合其他城区经验,从减轻区财政压力角度出发,采取聘用原有社区工作者模式,即10名社工全部由街道和社区借调,采取一人双岗,由第三方机构给予岗位补贴。根据相关规定,30万以上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政府集中采购,30万以下采取三方询价和服务方案择优的方式确定承接机构。
(二) 加强示范培训。每年国家会统一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围绕民政法规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进行专业技能和督导培训。社会事业办负责转发相关培训课件,让更多的社区工作者参与其中,提高驻站社工政策水平、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 开展驻站服务。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街道(中心),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社会事业办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四) 组织绩效评估。社会事业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抽查,并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年底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 强化资金保障。社工站项目经费从社会救助服务经费中列支,额度应在总额的5%左右。鼓励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社工站项目经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不得用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固定资产等与购买服务无关的支出。
(二) 严格工作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人员选用标准和选用程序。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评估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三) 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的重要意义,宣传加强街道社工站建设取得的社会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及时向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汇报,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1.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工站实施方案文件
2.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服务内容
3.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标准
4.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合同内容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