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高开发﹝2023﹞4号
关于印发《鞍山高新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驻区机构:
现将《鞍山高新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高新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做好今年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三)固定资产投资必保目标完成57.5亿元,增长15%;奋斗目标完成60亿元,增长20%。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亿元,增长8%。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税务分局、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六)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七)进出口总额增长6.5%。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八)实际到位内资完成55亿元,增长25%。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九)注册资本项下利用外资完成720万美元。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抓运行稳增长,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上奋力争先
(一)千方百计稳企惠企助企
1.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坚持“第一时间+顶格优惠+政策直达”,为企业减负纾困。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完善产销对接机制,做好要素保障、产业链保供,支持企业抢项目、抢订单、拓市场。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商务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3.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存贷款“双增”。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4.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各相关部门
(二)全力提振消费
1.举办春秋季房交会。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宣传文明办,各相关部门
2.举办优质农特产品展销等特色促消费活动。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两街道,各相关部门
3.活跃假日休闲消费、城乡互动消费、文旅娱乐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消费。
牵头单位:商务办、文化旅游体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大力发展商圈经济、夜间经济、楼宇经济。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境卫生绿化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5.打造特色精品商业街,加快推动批零住餐业恢复性增长。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两中心,各相关部门
6.加强电商基地建设,扩大与抖音、快手等平台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交易额持续增长。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7.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和品牌建设,打造一批“鞍山精品”。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商务办、农业农村办
8.丰富旅游业态,统筹工业旅游、特色温泉、精品民宿等业态,规划优质文旅路线,举办文旅节庆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强化财政支撑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深化财政体制和事权划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支出进度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积极盘活低效存量资产,持续开展土地攻坚、停缓建项目攻坚等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财政金融办、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抓投资上项目,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奋力争先
(一)谋划项目提档升级
1.力争谋划包装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债券项目。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达到100亿元。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二)招引项目提质增效
1.绘制招商图谱,改进考核办法,建立项目落地奖励机制。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聚焦主导产业,瞄准大型央企和头部企业,条块联动、精心组织、精准出击,重点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力争全年签约重点项目55个以上,落地33个以上,实际到位内资增长25%以上。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项目建设提质突破
1.全年重点推动6大社会投资类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2.全年重点推动3大工业“四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3.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要素随着项目配、干部围着项目转,常态化开展“项目拉练”“集中开工”活动。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4.全年开复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72个以上。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全区经济运行工作各相关部门
四、抓转型调结构,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奋力争先
(一)持续做好“三篇大文章”
1.深化“双鞍融合”,与鞍钢开展联合招商,不断提升钢铁精深加工水平。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2.推进陈台沟铁矿等项目全面加速。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招商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实施关宝山矿业智慧工厂等工业“四改”项目20个以上。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围绕氢能、磁动力、激光及光电显示、电池等新兴产业,以创新链紧密衔接上下游企业,加快推进奇新光电电子纸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积蓄先进制造业发展动能。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1.发布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机会清单。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数字产业办、招商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商务办、教育办、农业农村办等相关部门
2.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数字产业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新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个。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5.培育市级以上数字化标杆企业1家。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加快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质量
1.优化园区发展规划,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深化“标准地+承诺制”“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突出特色化、专业化,推进“12+4”主导产业上规模、延链条、壮筋骨,加速产业集聚。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发展激光及光电显示、超高压输变电产业。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
五、抓重点破藩篱,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奋力争先
(一)持续做优“鞍心”营商品牌
1.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办、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商务办、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
2.开展涉企营商环境问题整治化解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净地不净”等政府历史遗留失信问题有效解决。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招商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3.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擦亮“信用城市”招牌。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宣传文明办、教育办等相关部门
4.优化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只提交一次”“智能办”“在线开具证明”等数字化审批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5.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各相关部门
6.加快基层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全覆盖建设,争取“一网通办”“一窗综办”走在前列。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两街道、两中心等各相关部门
(二)深入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开展国企减亏增效专项行动,引导国企树立强烈的开拓市场和自主经营意识,推进集团层面混改,实行骨干员工持股,通过改革改出好结构、好机制。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相关国有企业
2.推进国企专业化整合,聚焦主责主业,把资源向主业集聚、向优势企业集聚,实现强身健体、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相关国有企业
3.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落地落细落实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
4.优化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5.加强企业家能力素质培训。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6.严控涉企收费。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社会事业办
7.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不合理限制。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
(三)着力推进高水平开放
1.统筹贸易通道和平台建设,加快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体系两平台”。
牵头单位:商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加大对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招商力度,鼓励丹佛斯、日本工装等行业头部企业扩大在鞍投资,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实现倍增。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多措并举扩大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友城网络,深化鞍宁合作。
牵头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抓基础强产业,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力争先
(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1.严守耕地红线。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三分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两街道等相关部门
2.做大做强现代农业,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园”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两街道等相关部门
3.持续壮大南果梨、稻米、畜禽、食用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优势产业链规模。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两街道等相关部门
(二)扎实推进县域建设
1.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健全县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自然资源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三)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产业就业帮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医疗卫生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两街道、两中心等相关部门
2.健全经营主体和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七、抓创新提素质,在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上奋力争先
(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发挥知名示范公办幼儿园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公办园集团化,实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牵头单位:教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巩固“双减”成果,消除大校额,发展优质均衡义务教育。
牵头单位:教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科技创新赋能
1.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千山湾科技园建设。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高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宣传文明办、科技经济发展办、财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3.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合作。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新增实质性产学研联盟3个以上。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5.实施“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2项。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招商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6.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力争突破60%。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7.技术合同登记额超过5.41亿元。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8.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9.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0.新增“雏鹰”“瞪羚”企业6家。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1.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4家以上。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增强人才引领驱动
1.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引育更多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海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施“带土移植”项目3个。
牵头单位:组织办、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升级“钢都英才卡”,在医疗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最优保障。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医疗卫生办、教育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办等各相关部门
八、抓建管增韧性,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上奋力争先
(一)更高标准规划城市
1.完成本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三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二)更大力度精细管理城市
1.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数字产业办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2.全面建设光网、双千兆城市。
牵头单位:数字产业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新改建5G基站22个。
牵头单位:数字产业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科技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
4.围绕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扩展数字应用场景,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
牵头单位:数字产业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
5.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绿化管理部、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各相关部门
6.加强市政设施、街设家具、停车泊位、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专项整治,确保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绿化管理部、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各相关部门
(三)更高品质加快城市更新
1.改造城区燃气供水供热管网。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改造供水二次加压泵站。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实施调军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力工程和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建设15个口袋公园。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九、抓攻坚重整改,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奋力争先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限销号,以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取信于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科技经济发展办、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
2.统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治理,加强矿山扬尘治理管控,开展燃煤污染治理,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大气优良天数达到322天以上,PM2.5浓度保持国家二级标准。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相关部门
3.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容,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南沙河综合整治等项目,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4.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治理
1.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自然资源三分局等相关部门
2.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造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三分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办等相关部门
(三)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1.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十、抓实事谋福祉,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奋力争先
(一)优先稳就业、保就业
1.落实“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确保高校毕业生来鞍就业人数实现新突破。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实施“援企护航”等稳岗扩岗专项行动,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城镇就业3100人以上。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织密多层次社会保障网
1.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供养标准。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2.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牵头单位:医疗卫生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社会事业办等相关部门
4.实施社区强基工程,提档升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智慧社区。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自然资源和住建办等相关部门
(三)加快建设健康鞍山
1.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着力保健康、防重症,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加强疫苗接种。
牵头单位:医疗卫生办
责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财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2.继续推进街道(乡镇)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办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1.新建城市书屋。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十一、守底线防风险,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奋力争先
(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1.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加强应急执法体系建设,融入市智慧应急平台。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强化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住建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部门
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鞍山
1.发挥“一核三圈”基层治理体系作用,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域治理办
责任单位:市域治理体系建设办公室成员单位
2.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
3.深化“登门行动”“警网联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抓实“六强两重”强基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5.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6.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7.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及投入产出调查。
牵头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8.发挥统战联络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统战联络办、区总工会、群团办等相关部门
十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
1.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书写担当、诠释忠诚。
牵头单位:宣传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坚持人民至上
1.持续提高12345平台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
牵头单位:群众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完善群众来信来访、企业直接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牵头单位:信访办、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坚持依法行政
1.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牵头单位: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牵头单位:综合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
牵头单位:审计办、科技经济发展办(统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坚持务实高效
1.大力精文减会,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着力为基层减负增能。
牵头单位:综合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强化政务督查,以实绩论英雄,让优秀者优先,让吃苦者吃香。
牵头单位:督考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坚持清正廉洁
1.紧盯民生保障、重大项目、能源资源、司法执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驻区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在狠抓落实上动真章、见实效,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兑现对高新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驻区机构要强化“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五个一”(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实施闭环管理。
二是协同推进,形成系统合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同频共振,形成系统合力。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统筹抓总、整体推进。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坚持人民立场、转身向下抓落实,及时了解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细化措施,全力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落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各牵头单位要把《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合理设定进度目标、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以量化指标衡量工作绩效。各责任单位也要对照《方案》按照分工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四是严督实考,全程跟进问效。督考办要加强督查问效和绩效考核,做到真督实考,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斗争精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运用暗访督查、线索核查等手段,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