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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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拟对会议室办公家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参加。
一、 项目名称: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1026
三、 采购预算:6.8万元
四、 产品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附表。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三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供货。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5.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
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管委会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0412-5291355
6.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二楼206室。
七、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加盖单
位公章)。
八、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其他事项:
1.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2.采购单一品牌产品,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3.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签字代表对所提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负法律责任。对于故意压低报价取得中标资格后无故弃标或擅自更改商品型号的供应商,将视其情节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止六个月至三年参与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20%定金,货品完成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剩余80%资金。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