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一批7名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1),现就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核携带证件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如有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情况,可现场与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沟通、说明。
三、考核安排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核期间不计发薪酬,正式聘用后定岗定薪。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依据考核了解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在岗位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遵守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公告发布后,用人单位将为拟聘用人员安排考核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以书面形式告知高新区人社办。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
0412-5223383。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