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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 第00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7-26 13:30来源:作者: 点击:

    市金融发展局:

    现就刘虹代表提出的关于涉众类经济犯罪防范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行政部门把好入口关

    关于您的这条建议,高新区财政金融办是高度赞同的,我办已联系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该建议。作为把控这类行骗者注册公司第一关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将新注册的企业,尤其是旅游类,咨询类、养老类、投资类等字眼的公司定期给区财政金融局(工信局)、公安经侦部门推送,按照属地原则,由区财政金融局、经侦部门分别向街道办事处和属地派出所推送,进行实地检查,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打早打小。

    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您的建议,高新区财政金融办一直在执行并将不断完善。将建立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式预测、重大案件风险评估、舆情危机处置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投资、理财机构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加强执法机构的联合行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属地责任

    根据您的建议,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办牵头,并联动公安、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吸存、集资诈骗、传销以及其他多发性案件、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向社会披露,发布预警提示。拓展媒体、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向公众传递有关非法集资的信息,引导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提高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属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办案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将会多留意本社区新开业的公司、门店及经常有老年人排队聚集的地方,做到早发现早打击。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