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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周艳君征询异议的公示
    时间:2024-10-14 10:07来源:作者: 点击:

    申请人周艳君于2024年9月18日到我办申请办理购房手续材料认证。购房人:周艳君,售卖人: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酉酉公寓产籍号:42-107-42-11111,因房地产开发商失联,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我办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办将出具购房结算安置单。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346房间高新区房产办

    联系方式:5267105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办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