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 号)等文件精神,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作业单位通过对该《发展规划》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现将《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广大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 规划范围和期限:45.72平方千米,包括齐大山街道和千山街道,规划期限从2023年至2035年。
2. 发展目标定位: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打造千亿高新区、百亿产业集群集聚区、十亿行业领军企业。将高新区打造为“创新高地,青年之城”,成为东北振兴科技创新创业的隆起点。
3.产业发展策略:聚焦产业升级,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集聚创新要素。
4.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了“一带双心,一城三区”的空间结构,这是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中空间格局的核心概念,旨在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的提升。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发展规划》实施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发展规划》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佳蓄 联系电话:13941254944 邮箱:81986595@qq.com
2.第三方稳评公司:辽宁安地信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019637137 邮箱:46235893@qq.com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