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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
    时间:2024-10-23 08:51来源:高新区医疗卫生办作者: 点击: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启动,为了让广大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新政策,切实保障参保居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人群及标准

    类             别个人缴费标准
    成年人430元/人·年
    未成年人(含大中专在校生)290元/人·年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成年人)172元/人·年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未成年人)116元/人·年

    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和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资助,无需本人缴费。

    二、集中缴费时间和待遇期

    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费的集中征缴期。

    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在2025年1月1日前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间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其他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含新参保)将产生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三、缴费渠道与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自主缴费: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二)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缴费渠道
    中国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
    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
    中国建设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智慧柜员机、裕农通APP、辽事通APP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
    交通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
    鞍山银行柜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银行微信公众号
    辽宁农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智能柜台
    盛京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
    锦州银行柜面、锦州通APP、手机银行APP
    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光大银行云缴费APP
    平安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
    辽沈银行柜面

    (四)办税服务厅

    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四、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参保登记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未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的新生儿可使用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

    2.非本市户籍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3.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外籍人员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接续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指已参加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自助自愿缴费,毋须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市本级学生参保需要所在学校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

    新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指居民医保中断超过一年以上,或者从其他类型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居民医保,或者未就业毕业大学生,或者新生儿),在本市区域内不受其户籍限制,既可在其户籍地或常住地经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的社区(村)、银行等代办窗口进行线下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共服务平台(辽宁鞍山)个人网厅、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线上参保登记。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成功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缴费人提供的(或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缴费人在医保部门预留的信息一致,方可查到应缴费信息。若缴费人在缴费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可能为未参保人员或者参保登记信息失效,应联系医保经办机构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到税务部门后再缴费。

    (四)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除外,应参照普通居民进行参保登记)和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等人员,由县(市)区(开发区)的民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五)2022年1月1日起的已缴费信息及缴费证明,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办税服务厅查询取得(缴费证明一般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取得)。

    (六)缴费渠道如有新的变化调整,以我市税务和医保部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政策解读

    参保信息及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请关注鞍山税务、鞍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获取相关资讯。

    六、咨询电话

    医保宣传.jpg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