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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耕地地力补贴政策规范制度
    时间:2025-04-09 11:26来源:农业农村办作者: 点击:

    为贯彻落实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流程;  

    2. 坚持精准补贴,确保资金到户;  

    3. 坚持动态监管,严禁违规套取。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对象

    全区范围内拥有耕地合法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实际种植者需提供合法流转协议。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级下达资金总量和全区核定面积统筹确定,2025年标准以最终公示完核定上报面积计算为准。正常补贴申报面积以确权登记面积为准。

    (三)负面清单

    下列情形不予补贴:  

    1、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十亩以上的或非农建设用地的;  

    2、 抛荒一年以上的;  

    3、 违反环保要求种植的  

    4、农户合法合规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如整户消亡,整户迁出,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权利的)

    5、不按规范申报流程的;

    6、违法违规签订无效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无效面积的;

    7、耕地种植非粮作物的(设施农业除外);

    三、工作程序  

    (一)面积申报(5月31日前完成)  

    1、 农户向村委会申报,填写《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申报信息》;  

    2、 村委会核实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街道经营管理站。  

    (二)数据审核(6月10日前完成)  

    街道经营管理站联合街道农业农村办开展实地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三)资金发放(6月30日前完成)  

    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至有承包经营权利的健在农户(死亡更名)账户。  

    四、职责分工  

    高新区农业农村办:牵头组织申报审核,建立补贴档案;  

    高新区财政局:资金拨付与监管;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宣传、数据初审;  

    高新区纪工委:监督违规违纪行为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等渠道解读政策。  

    (二)建立投诉机制,设立监督电话:

    1、高新区举报电话  :0412—5211510

    2、千山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0412—6026688

    3、齐大山办事处举报电话:0412-6485615

    (三)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详见每年市区发布的耕地地力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虚报面积、截留资金等行为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