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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5-07-29 09:19来源:农业农村办作者: 点击:

    高新区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鞍农发【2025】38号)为认真贯彻国家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做好我区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补贴对象

    高新区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在确保政策、鼓励扩种大豆的同时,兼顾保护玉米生产的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大豆每亩补贴标准比玉米高400元。高新区将面积核实情况于8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作物测算确定全市统一补贴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或调整意见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将正常管理的复种、间种、套种大豆和玉米纳入补贴范围;大豆、玉米与其他农作物带状复合种植(间种、套种)的,根据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额度。大豆、玉米与果树间种(套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鞍山市支持引导高油高产、高蛋白等优质大豆品种生产资金要按照《2025年鞍山市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附件5)落实高新区将面积核实情况于8月10日前与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情况一同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高新区农业农村办,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作物测算确定全市统一补贴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或调整意见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

    二、工作程序

    各街道要充分认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补贴政策贯彻落实。高新区农业农村办对补贴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各街道组织做好补贴申报、核查确认、汇总公示、归档上报、抽查核验、标准测算、补贴发放等工作,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保护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于确实无法自主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的农户,各街道要规范委托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程序,由村委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留档封存,严禁发生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确保我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保护好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的切身利益。

    (一)申报登记核查

    生产者当年玉米和大豆、稻谷播种(插秧)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填写《2025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附件1-1)、《2025年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附件1-2),包括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表格中填写具体面积数,其中承包:指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确权耕地面积。流转:指农户除家庭联产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外,以其他方式流转到的合法经营权的耕地面积,要求上交流转土地的合法手续。例如:其他方式的承包合同及流转合同等材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报人签字确认等,同时登记领取惠农“一卡通”账号。

    自主申报结束后,由两街道安排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两街道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两街道。

    (二)加强公开公示,统筹实施种粮补贴政策。

    各街道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策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平台和大数据作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可利用融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通过图表、动画、短视频等直观易懂的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解读,方便农民看得懂、记得主、用得上。同时,加强与农民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设置政策咨询热线、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及时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公示时效,杜绝“事后补公示”。注意切实保护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需公示的,应做脱敏处理。对公开公示信息应建立专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高新区农业农村办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要统筹衔接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种粮补贴政策,减少面积核实次数,尽量做到相关补贴面积统一核实,数据信息共享,提高补贴发放效率。

    两街道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5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附件2),两街道政府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农业农村办(电子、纸质版)。

    (三)汇总备份上报

    两街道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5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3),由两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报区农业农村办。同时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四)汇总抽查确认

    区农业农村办汇总全区补贴基本信息,由农业农村办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补贴面积确认工作应于8月7前完成。区农业农村办将抽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三、工作部署

    2025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总结要求街道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办。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

    工作方案下发10日内,农业农村办要研究补贴面积核查操作办法,组织两街道开展面积核查工作。两街道按照方案和本区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关村进行工作部署。

    (二)工作实施阶段

    工作方案下发40日内,农业农村办、两街道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监督,要按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面积核查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

    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完成后,两街道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当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上报区农业农村办。两街道要切实加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做到资料齐全,保管有序。

    四、工作要求

    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以前年度形成的生产者补贴结转结余资金(不含用于结构调整的资金)要与本年补贴资金统筹发放。高新区紧盯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各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发现的各种问题。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完成后,高新区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总结,并抽取一定比例,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严禁出现将不符合条件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审计和自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要及时更新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及时更换“一卡通”账户,严禁使用已去世人员“一卡通”账户申报领取补贴资金,以及整户消亡继续领取补贴的情况,严禁出现多个身份证号对应同一张银行卡的情况。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我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是我区建立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关键环节,事关我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明确工作责任

    街道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街道组织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统计核实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街道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二)加强学习培训

    两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程序。要加强对村委会等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确保面积核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

    高新区农业农村办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面积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通报两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并抄报同级政府。对未能按计划完成的街道要及时予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时发放补贴

    高新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必须按要求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12月6日前,高新区要上报工作总结及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