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24号〕和《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鞍自然资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部署,为规范土地征收程序,进一步做好鞍山市高新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工作,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鞍山市自然资源三分局等部门编制了《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第2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及电话咨询等形式向鞍山市自然资源三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三、反馈方式
邮箱:1020040062@qq.com
联系人:李佳蓄 联系电话:1394125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