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
检工作方案》(鞍高开发﹝2021] 21号)
的解读
组织领导: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鞍山高新区工作协调组(以下简称“高新区工作协调组”),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等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设7个小组:综合联络组、材料资料组、信访受理及案件处理组、宣传报道组、责任追究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障组。
工作安排:
(一)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坚持请求报告制度。
(四)畅通工作机制。
(五)做好保密工作。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