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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解读
    时间:2021-05-27 14:57来源:作者: 点击:

    《高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规则》(鞍高开发﹝2021﹞34号)的解读

     

    人员组成:未保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办,主要承担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未保小组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办副主任兼任。未保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