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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及境外资产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1-09-10 16:09来源:作者: 点击:

    《区属国有企业应收款项及境外资产管理

    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鞍高开发﹝2021﹞58号)的解读

     

    审计调查目标:全面摸清应收款项底数,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弄虚作假、重大损失浪费、重大损害国家利益、重大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审计调查对象及范围:

    (一)审计调查对象。针对12户区属国有企业。审计调查对象为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企业,以及虽未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但受国资监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重点调查集团本部、下属二级企业、应收款项余额较大的三级企业,重大事项延伸调查至相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涉及的时间范围。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底,如遇重大事项延伸调查至相关年度。

    (三)审计调查涉及的业务范围。除集团企业内部间往来款项外,重点检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具有应收款性质的长期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科目,包括应付款项借方发生额及余额。对重大业务、全额核销的、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全部检查,审计抽样总体样本量不低于应收款项余额的60%。

    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摸清应收款项底数。

    (二)检查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三)检查应收款项的完整性。

    (四)检查应收款项的准确性。